核数师报告是由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出具才有法律效力的,最常用的目的是让税务局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没有赢利,但首先要交代的是管理一间有限公司真真正正管辖的法例是在公司法中的CHAPTER32,规定有限公司每一年都要做一份核数师报告,目的有很多,可以是向股东交待;也可以是给投资者参考;也可以是作为借贷用途;也可以是用于一些牌照申请;也可以是作为基本档交给税务局,从而判断你公司究竟有没有赢利,如果有的话,就要打利得税。一般情况下,我们所做的核数师报告只会作为税务局用途,不可能有一份报告可作任何用途的,例如,旅行社、保险协会、借贷、投资等等,这些特别的行业是不可以单单做一份核数师报告作为报税用途的。例如作为旅行社用途的核数师报告则必须要有盈利,公司不会有亏损,或者需要有很详细的介绍,否则即会被吊销牌照。所以做不同报告在描述及处理方面有不同的要求。比如说,你这份核数师报告只是给税务局报税的话,那么税务局只会关心你公司是否有盈利,是否需要向政府打税,而至于你公司有多少存货、有多少应收未收、有多少应付未付、有多少坏帐等等并不关心,所以我们在处理的时候也就不会去核实这些情况,只需要交待清楚有多少盈利就可以满足税局要求了,但如果你的报告是用来向银行借贷的话,就不行了,因为银行关注的不仅仅是你公司是否有盈利,它更关注你公司的资产与实力,例如存货有多少,应收未收应会未付多不多,坏帐多不多等等,每年的会计年结日期要清点存货,每一笔应收未收、应付未付款项都必须逐一核实,整个处理的程序与过程要复杂得多,所以收费当然也就会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