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塞舌尔政府颁布了新的条例,以确保其管辖权符合国际管理标准的要求。本文总结了监管塞舌尔注册的公司的《2016国际商业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就有关会计记录之要求的最新修订,公司法已由《国际商业公司法(2021修订版)》修订,及于2021年8月6日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法律包括新的会计记录义务,这将对在塞舌尔注册的实体产生影响。
该公司法、连同《基金条例(2021修订版)》、《有限合伙条例(2021修订版)》和《信托法》等,要求每位法律实体在其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保存足以反映该实体交易的会计记录,以使该实体能够在任何时候可以合理的准确性来判断其财务状况,并以便编制法律实体的财务报表。 根据公司法,由2022年2月6日起,法律实体必须遵守以下方式保存会计记录: 1. 一年两次的会计记录保存 (1) 根据公司法第175 (1A)条,如果该实体是(a)控股公司(指该公司本身没有贸易或业务经营,但持有其他公司的权益或资产);及(b)非大型公司(根据《税收行政法》,指该公司的年度营业额相等或低于塞舌尔卢比50,000,000元),必须每年两次,将该公司的会计记录存放在其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2) 每年度上半年(1月至6月)的相关交易或营运的会计记录必须在该年7月或之前存放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而每年度下半年(7月至12月)的相关交易或营运的会计记录必须在翌年1月或之前存放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法律实体必须在2022年2月6日或之前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过去7年内的交易或营运相关的会计记录,即自2015年1月1日起的所有会计记录。存放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法律实体必须在2022年7月或之前把2022年度上半年(1月至6月)的交易或营运相关的会计记录,存放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法律实体必须在2023年1月或之前把2022年度下半年(7月至12月)的交易或营运相关的会计记录,存放在其公司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3) 虽然修正案要求法律实体每年至少两次将其会计记录存放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但请注意法例要求法律实体须持续(即在任何时候)保存其会计记录,并且必须随时应塞舌尔当局的要求向其提供相关的会计记录。
2. 周年财务摘要保存 每个(a)大型公司及(b)非大型非控股公司都需要编制周年财务摘要。 根据公司法第175 (1B)条,大型公司及非大型非控股公司必须在该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准备周年财务摘要,及把该财务摘要存放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修订法的其他重要修订 ●所有被除名的公司倘若于2022年1月1日累计已被除名最少一年,将被视为解散,除非该公司于解散前复名 ●被除名的公司在被除名1年后(自2022年1月1日起)将自动解散,除非公司在这之前复名。以往一家公司可以维持除名状态7年 ●已除名公司或已解散公司的复名时间分别缩短至1年和5年 ●被除名或解散的公司必须确保其相关会计记录,在被除名或解散的同年1月或7月之前,或在除名或解散之日起3个月内,备存于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内,日期以较早者为准 ●董事登记册需要戴列新资料(若资料尚未被载入登记册):(1)对于个人董事,其出生日期和国籍;(2)对于公司董事,成立或注册日期以及成立或注册地点 ●有偿付能力的公司如进行自愿清盘,其清盘人资格现已扩大,除个人外,现接受公司担任清盘人 ●增加对不合规公司的处罚,尤其是无法在其注册办事处备存可靠的会计记录和财务摘要的公司(罚款2,000美元至10,000美元) 其他法规的修改 塞舌尔政府还通过了其他法规:塞舌尔基金会、有限合伙企业和信托现在也有义务在其注册办事处或塞舌尔受托人办事处保存自交易日起至少7年的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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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16: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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