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在香港注册,公司对香港公司的纳税申报越来越正式,那么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后应该如何解决纳税申报问题呢?1、香港公司纳税申报时间:纳税申报:自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第一次,每年一次。会计日可选择3月31日或12月31日。 二、香港公司报税有两种:一是,DORMANT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适用于下列条件:-我司不收取额外费用: 1.未购买任何物业.财产; 2.无银行进出纪录(银行月结单); 3.不运营任何业务(包含香港当地业务和国外业务)。 第二报税-核数师报告(Auditor's'SReport)(参考价见下图): 1.会计:会计应根据文件的总数和简化水平进行评价 2.核数:依据香港政府的规定,需要由香港核数CPA执照会计操作。 3.纳税申报单:香港政府最后递交香港政府,最后核查纳税金额和结果。国外利得主不需要缴税。 《香港公司法》要求,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务必递交核数师报告,并解释企业当初从事的全部业务。不管企业是否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因为香港实行来源税原则,假如公司利润不在香港,香港税务局无权要求公司交纳利得税,可向香港政府申请国外利得,申请批准后能够免税对应的税金,却也必须做对应的核数师报告。 什么叫国外利得?怎么判断?1.没有营业地址 2.非香港顾客 3.货品不到香港转口 4.合同不在香港 5.为什么不雇香港职工呢?“不需要做核数师报告”很多企业都会流传见解?因为没有人能做核数师报告。必须具有的CPA注册会计有资格出示核数师报告。国内许多商业咨询公司也没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去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防止麻烦和猜疑,他们宣称“不需要做核数师报告”或“仅需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这种做法会给客人带来一定的法律隐患。如有疑问,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看。0852-18782-18788http://sc.info.gov.hk/自然,香港税务局难以采用法律行动,因为一些顾客长期做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不经过香港做买卖。但一旦顾客经过香港,他们很可能会接到法院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会很痛苦。总的来说,香港有限公司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至关重要,《香港公司法》要求,每家香港有限公司务必每年至少做一次核数,这是每家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因为只要香港公司有业务往来,政府要求必须做核数师报告,香港会计在做核数师报告的同时向香港税务局申请国外利得免税,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程序。 明泰国际集团-专业从事企业注册/银行开户/公司年审/诚信报税/转股改名等一系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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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12: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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