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第一次收到利得税表时间:自成立日后第18个月,收到税表后,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审计报税事宜(财务年结日可自由选择)。② 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报税时间:根据本公司财务年结日,按时递交审计报告及税表。(不同年结日宽限期限不同,详请咨询瑞丰德永专业顾问)。注意:有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香港公司在报税期内没有收到香港税务局发来的利得税表,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公司不用做账报税。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公司应该在报税期限内,自觉完成报税工作。申报做账前的准备
① 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账务资料;② 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账期间的日期相符;③ 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需要提交的资料